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上定位上确定。这种关系的定位在不同企业的工作分工、工作考核、薪酬分配上都有所体现。日本企业的观念是"我们是团队",而美国企业的观念是"录用最优秀的人才"。在招聘选拔时,日本企业强调的是合作精神,而美国企业强调的是个人能力。这就是日、美合资企业中对总经理任命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原因。
可以从对员工的行为要求上定位。这种情况最明显的比较就是"理性经营"与"迅速行动"的差别,或者是"遵从文化"与"发扬个性创新"两种理念的差别。在这样两种不同的人才理念下,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人才的要求、选拔、考核方式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。
从对待人才的态度上定位,如海尔的"赛马不相马",IBM的"内部选拔与培养"。如某些企业,连续工作10年的员工,未经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的事先批准,不得被列为临时裁员和永久解雇对象,这样,企业文化对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。
人才理念模糊最大的危害就是导致公司人事政策的不连续性。因为没有明确的人才理念,公司的人才政策就会因为内部或外部环境的微小变动而发生变动,并且公司的员工也不清楚自己应当怎样做才是对的,最终的结果是企业员工行为标准的多样化和多变性,导致企业员工无效行为过多,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充分发挥。 |